作者:管理员 发布:2026-01-08 15:27 阅读:741次
各普通高等学校:
根据《关于申报2025年度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》《关于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2025年度结项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我厅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立项评审与结项验收工作,现将立项名单及结项结果予以公布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2025年课题立项情况
经各高校推荐申报、资格审查、专家评审及网上公示,决定立项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222项、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究项目(含共青团实践育人)72项、辅导员骨干(含心理健康教育教师)研究项目101项、党建研究项目50项、统战工作研究项目55项、平安建设与安全稳定工作研究项目24项(具体名单见附件1)。
(一)研究期限。
项目研究期限为两年,自2025年10月至2027年10月。
(二)结项要求。
1.各项目须在省级以上(含)期刊发表1篇以上与研究主题相关的论文,并注明“湖南省高校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资助项目”。
2.被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、教育部办公厅信息刊物单篇采用的决策咨询信息,结项时可等同于发表一篇省级以上期刊论文。
3.被省教育厅以正式文件形式采纳应用,或转化为重要政策举措的研究成果,或被省教育厅评选为“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”,结项时可等同于发表一篇省级以上期刊论文。
4.项目研究工作结束后,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于2027年10月底前组织3名专家(须含至少1名校外专家)进行成果鉴定。并于2027年11月10日前将《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》《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专家(个人)意见表》《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专家组意见表》(下载网址:https://gwxcb.jyt.hunan.gov.cn/xzfw/)及论文成果复印件(经学校核验并加盖公章)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,我厅将统一组织结项评审。
5.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,须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,于2027年11月10日前提交延期申请,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,且仅限一次。
(三)项目保障。
1.项目作为省级教改项目,纳入高校教师的教学科研成果统计、职务(职称)评聘范围。
2.省教育厅对立项的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,在高等教育专项资金中给予经费支持。各高校要结合实际情况,给予配套保障,确保项目研究质量。
3.各高校要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,省教育厅将适时对以上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,对存在政治导向、学术质量、科研诚信等问题的项目,我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终止或撤销处理。
二、2025年课题结项情况
1.根据《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》,经项目负责人申请、材料审查、专家评审,共结项345项。其中,2023年立项项目共结项266项,评定优秀等次36项、合格等次225项、暂缓结项5项。2022年立项项目共结项79项,评定优秀等次9项、合格等次68项、不合格(撤项)2项(具体名单见附件2)。
2.经研究决定,对2022年及以前立项且未申请结项的项目予以撤销,不再结项,且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我厅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。
3.按照立项通知文件规定,2023年立项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的研究期限为两年,即2023年7月至2025年7月。2023年立项未结项项目,须于2026年7月30日前完成结项。逾期未完成或未达结项要求的将作撤项处理,且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我厅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请各高校切实加强立项项目指导与管理,加强中期检查与跟踪问效,确保研究有序推进、成果务实管用。
2.各项目负责人要聚焦实际问题,深化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,注重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决策参考、制度举措或教学资源,切实提升思政工作实效。
3.我厅将把各校项目完成质量、成果应用情况等作为后续项目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,对管理不善、结项率低的学校核减申报名额。
联系人:省教育厅思政处曾潇潇;邮箱:hnjygwxcb@163.com;联系电话:0731-82204082;地址: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湖南省教育厅办公楼903室;邮政编码:410016。
附件:
1.2025年度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立项名单
湖南省教育厅
2025年10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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